烟莱政发【2017】82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莱山区立足实际搞改革,凝心聚力抓落实,建立台账勤督导,确保改革各项工作符合实际、有序开展、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改革总体情况
根据上级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我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5月底,将我区改革方案以区政府的名义报送市政府,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批复。8月底,下发《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林业、水利、文化市场、商务流通等领域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相关机构和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职数1正4副(其中1名副局长由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副局长兼任),已基本到位。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林业、水利、文化市场、商务流通等领域15名工作人员完成划转,办公场所位于莱山区宝源路,办公面积约3954平方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已报送市政府,由市政府统一报送省政府批复。在劳动监察、海洋渔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领域实行领域内一支执法队伍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改革后,除环保执法机构外,莱山区执法队伍数量为6支。
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制定完毕,初步确定执法事项336项,执法装备和服装配备到位。设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承担信息平台和指挥中心的职责。建立与公检法配合紧密的司法保障机制,完善执法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运行机制、制度规范、执法文书汇编等规范性文件近10项。各街道(开发区)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街道(开发区)综合执法平台,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新的体制机制正式运行。
二、改革具体举措
一是深入调研学习改革试点单位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精准发力。一方面到外地和烟台经济开发区考察学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经验,了解改革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遇到的困难和解决的办法。另一方面对我区城管局、住建局等改革涉及部门进行实地调研,掌握各部门对改革的具体想法和意见建议,梳理各部门拟划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摸清底数。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研究解决改革遇到的重要问题。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确保执法事项明确,执法职责清晰。
三是建立责任人和工作台账两项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工作台账详细列明工作内容、规定完成时限、具体工作要求、工作推进情况等要素,责任人每周进行一次工作调度。通过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改革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已经完成的及时销号,尚未完成的加紧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局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于在运行期间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科学配置机构,统筹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三是及时总结改革中的经验教训,多向先进县市区学习经验做法,在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争取更大的改革成效。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